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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武汉市报批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07:52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培训等情况,现就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离开武汉市报批管理明确规定如下: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离开武汉市,党委班子成员党委书记报批,副校长同时向校长报批;党委书记和校长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批。

二、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离开武汉市,须经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并同时向党委书记和校长报批。

三、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离开武汉市,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单位、后勤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报批。

四、领导干部离汉报批手续一律通过OA方式办理,离汉后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五、领导干部因私请假离开武汉市的其他要求仍按《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鄂电大字〔2015〕15号)执行。

 

                        中共湖北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