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推进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湖北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了《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执行。
各高校党委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请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备案。
附件:湖北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实施细则(鄂高工委【2009】9号)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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