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鄂电大党委发【2017】63号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现将《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
中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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